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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刺纹身
最先听说刺青,是从“岳母刺字”开始,似乎,在身体上刺一副永久性的爱国口号和时尚标语,便可成为流芳百世的英雄人物。女性身上的刺青,自然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示,也表达不了什么高远的志向;其主要功能还是纪念情感。刺青,又叫纹身,是用带颜色的针,刺进皮肉底、皮肤表面呈现出图案或字眼来。怎么说,也算一个小手术了。古代中国有一种“黥刑”,即在罪犯面额上,刺上永久性的文字,表示这家伙是个坏蛋。古埃及则利用刺青来区分社会地位,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妇女,流行在唇部文上红色,酷似现代人文唇。除了原始部落的纹身习俗外,中国最早的女性刺青,已无从考究。据我所知,当属武则天的贴身高参——上官婉儿。由于婉儿和武则天的面首过于亲昵,被醋意大发的女皇,刺了一剑。虽说,保全了一条性命,俊美的额头上却留下一块皮肉外翻的疤痕。为了遮羞,上官婉儿把伤疤修整为梅花的形状,再点上几滴娇艳的朱红,随即成为“梅花妆”。孰料,这个将错就错的点子,反倒成了时尚美,惹得满城争效。古代少女并不喜欢刺青,毕竟一针下去,要终生相伴;但是为了情郎喜欢,纵然有风险,也认了。这种表达情爱的隐私行为,一直传承至今。现代人居然迷恋起刺青的古老游戏,很多俊男靓女,以此为前卫风尚,王菲与谢霆锋就曾经弄过一对“情侣装”的纹身。
古人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应当小心翼翼地呵护,切不可轻慢。但传统女性,敢于点“守宫痣”、“烧情疤”、“刺纹身”,哪里来的胆量?归根结底,还是爱的驱动。色胆包天啊,领教了。可惜,人类非常善变,少男少女把好好的身子弄得乱七八糟,就能得到幸福了?《红楼梦》里那首《好了歌》早就唱绝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