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产品电子监管6月实施 电器再成监管大户

作者:2008-03-17 16:54:31|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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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15都是消费者维权的节日,年年3.15晚会上都会曝光一些不合格产品和涉及虚假宣传的企业,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蒲长城局长权威发布了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的信息。

国家质检总局和商务部、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提出:2008年6月底前,涉及健康安全的9类69种产品必须100%加贴电子监管码才能出厂销售。

首批纳入强制贴码的家用电器包括: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的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制冷量不超过2.1万大卡/小时的空调器、家用电动洗衣机、室内加热器、真空吸尘器、电烤箱、微波炉、吸油烟机等。家用电器产品成为继食品之后的又一监管大户。

电子监管码的造型简单,像普通的条形码,和产品一起诞生在生产线上,一个产品对应一个号码,不会重复。电子监管码跟随产品一起发送,经过批发零售到每个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可以通过号码,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轻而易举辨别产品真假。依靠强大的网络系统,电子监管码的数据信息通行全国,从商品源头,销售流通到售后全程跟踪,任何环节出问题,都能协助政府查处。

据蒲局长介绍,电子监管码涉及到食品、家用电器等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可以确实保障产品真实性。质检总局和有关部门将从保障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的角度,推进这一项制度的实施,为我们广大消费者打造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天罗地网。力争到2010年以前,全国所有适合入网类别的产品全部加贴电子监管码上市,实现所有入网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和可追溯。

记者也了解到,自3月14日起,京城部分超市里的产品已经开始使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消费者在购物结帐时就可自动查询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的信息,只有信息真实而且在保质期内的商品,才可以顺利地在收银系统结帐。

有消费者表示:“有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就可以对产品的各项信息一目了然,杜绝了假冒伪劣的产品流入市场,净化了市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购物也更加安全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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