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宝典:随团旅行维权五大招

作者:2008-03-17 08:01:59|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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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风光

第一招:应选择有品牌保证的旅行社

旅游者选择旅行社时,应对旅行社资质进行审视,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等。其次应选择有品牌保证的大社,一些小旅行社尽管价格相对便宜,但风险也大。

第二招: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

目前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少数旅行社受利益驱使,不讲企业信誉,欺骗旅游者现象较多,主要手段是钻合同的空子,利用文字游戏在旅游行程、航班、酒店、景点等合同约定内容上打擦边球,诱使游客上当。如果没有签订旅游合同,消费者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国家旅游局已印发《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范本》和《出境旅游合同范本》,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合同中未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条款来实现。补充条款对旅游行程、价格、违约责任要作明确约定,并附上相应的条件、标准的明细说明。

第三招:买东西要小心鉴别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小心鉴别,辨明真伪,防止上当受骗。

第四招:权益受损先协商、后投诉、再诉讼

游客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可先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立即去当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如果已旅行归来,可到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质监所递交投诉状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招:遭遇侵权时应当及时举报和保全证据

如遇到旅行社侵权或违约,应当及时举报和保全证据。要打赢官司,就必须懂得如何收集和保存证据:首先应妥善保存一切能够证明侵权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物证书证;其次,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当采用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在第一时间记录下损害事实,必要时申请鉴定机构对受损情况进行鉴定;最后,应及时联系目击证人,请证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做出客观说明。

收集证据的内容包括: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旅游合同、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等;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包括:有产品质量问题的商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伤残鉴定书及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医药费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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