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是公众人物,必须担待更多的责任。所以,你朝他扔个臭鸡蛋,也许没人管你。但如果你掏出来的不是臭鸡蛋而是道德子弹,那就得倍加小心了。否则,人家可以告你诽谤嘛。更何况,粉丝追星,天经地义。再怎么痴狂,那也是一种自由。你可以挖苦粉丝,却不能黑人家,二者性质完全不同——前者还是平等争论,后者却已涉嫌违法。看来,国内有的民间团体还处于发展的“萌芽”状态,要不怎会如此不谙现代文明的要义。
当然,这还可能在于,该团体成员(据称有10万人左右,以“80后”为主)的价值观本身就是建立在偏执民族主义和陈腐的道德观基础上。这样的话,更让人不得不对这一群体的价值状况感到担忧了。
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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