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再谈名人代言:明星向钱看谁为我埋单

作者:2008-03-15 13:39:48|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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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kongchengwuwei

  同时,范律师表示,我国现行法律对广告明星的责任规定仍是真空,而明星只收钱不管事的做法显然有违公平,明星应承担审查义务。“即使有些明星钻了法律的空子,逃过受处罚,但是无形中他(或她)的信誉度也在公众面前大打折扣,所以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明星们一定要珍惜自身的荣誉和公众的信任,慎做企业形象宣传和商品、服务的代言。”

  在近期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盟青海省委专职副主任兼秘书长程苏也提出,应立法规范、约束名人明星代言广告行为。“名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屡遭投诉,但受到处罚的却几乎没有,这是权利和义务的极端不对等。”2月25日,一份“两会”提案呼吁,对名人做广告建立惩罚机制,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应该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此外,针对名人做广告这一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6日明确表示,目前中国禁止名人利用自己的形象做医药广告,将来会出台更严格的规定限制名人做广告的行为。药监部门明令禁止药品广告由明星代言,更严禁明星为代言药品说一些“不是很实在的话”。而作为范例,张柏芝代言的某洗液系国药准字,就因违规请明星代言而被撤销。

  明星怎样“名利双收”?

  其实,在如今的广告时代,是很难离开明星代言的,所以说,只要明星能够坚守道德底线,不做虚假代言,不忽悠消费者,以轻松、活泼、简单、有趣的方式推荐产品,是法律允许的,也是群众能够接受的。

  圈里一些人也表示,眼看这么多同行因代言若祸上身,许多明星都在代言一事上变得谨慎许多。像歌手游鸿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医药广告我尽量少碰,像我代言的都是服装,总穿不坏人吧,大不了质量不过关,消费者再多买几件。”自言“我不和钱过不去”的孙俪也表示:“我代言任何产品,要不就是我自己用过,要不就是我身边的亲戚朋友用过。总之就是我们用了觉得好的东西我才会去代言。”担任某地板代言人的陈道明也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一直用“慎之又慎”来形容挑选企业时的态度。

  面对越来越多的“明星代言”事件,许多圈里人表示,除了明星自己维护好自己的公众人物形象、不要一心向钱看之外,国家也应该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监管,给明星代言念念紧箍咒,这样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今年3·15又要曝光明星

  日前,记者从今年3·15晚会剧组的宣传负责人何女士处获悉,今年央视3·15晚会剧组收到的投诉线索超过两万条,投诉的热点主要集中在个人信息安全、健康美容、虚假宣传、药品安全、汽车质量、投资理财骗局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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