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消费者日,我们要时时刻刻维护自己的利益,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被侵害,但是还是有很多商家做一些伤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这让我们十分的生气,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天极网联合了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来给这些行为进行个曝光。
我于2007年月12月在去北斗手机华强北办公室购买了一款LG的CDMA手机KX256。当时购买付完钱完要发票,小姐说当天发票开完了,说一年以内随时可以开发票,让我下次再去,不过要我先打电话问一下再去(可能就是这点大意中了圈套)。我当时问过了有问题的情况是7天包退15天包换的。我小心地使用了7天没有发现问题,其间有两次打电话问有没有发票,都有说没有,可是大约过了几天(可以过了15天,我没有找到收据),当时天气渐凉,我发现早上起来怎么也开不到机(是通满了电的)。后来拔插上充电才开到机,当是将电源拔了没发现有问题就放在口袋里去上班了,大约40分钟我下车时感觉大腿边很烧,一摸发现手机烫得要命。我赶紧拔了电池。这一天我又拔了北斗的电话,可是和我说还是没有发票,我不敢说手机有问题,就问几时有,她说不知道,我很奇怪这个事,可又没有办法。只有拿到发票才可以修啊!只有等。后来我发现这个手机气温一低铁定开不到机,只有放在身上捂热了才能开机,但只要出现开不到机的情况,再开机一定发烫,充满的电池不到40分钟全耗光,而且我时时要提心吊胆,生怕它热得爆炸!真是害死人!过大年的前几天我又问发票,告诉我说有了,不过是广州的不能在深圳保修,我等发票都快疯了。。。年后上班,我终开到发票了,这时已是2月16号,拿到发票我赶紧让家人帮我送修。我在送修前至少给维修的网点打过三次电话问,详细询问有没有我这样的情况,可是也没告诉我什么有用的。过几天维修的打来电话,说让去取机,说是没问题,我的天我几手每天两天就发现问题,他们竟一句没问题就完事了,我还详尽地告诉他怎么样很容易试出来故障(比如早上气温低时;或者放在冷柜里一下下)。还好说了半天同意重新查一查,第二天我又打电话问查出了没有,头一天接电话的LG的那个王师傅竟然不知我这个事,于是又解释说因为送去了前台,程序要走回来不方便,我于是又求了半天,又报了一次单号,说怎么样试验出问题的方法。。。第三天我先打了LG技术服务部的电话解释我的情况(71号小姐接的),我主要的想了解一下两点:1、我已经在网上搜索到看近期像我这种情况有几十例了,这应该是一个严重的设计问题,而且手机严重发烫如果使用会引起爆炸事故,所以我很想知道LG公司有没有公告召回这款手机;2、像我现在这种情况,开发票的实际日期到现在没有过去15天(不过快了),但购买时间已经过了15天可不可以换机。打通电话71号的太度倒是很好的,关于第一点,她告诉的我信是根并没有收到关于这款机子发烫的情况的报告;关于第二点,她竟然知道我是12月1号买的机,天发票是2月16号,太有才了!不过好消息是她说换机的15天是按开发票的日期算的,我还有时间,要我让维修点查让出问题就可以换机的。我于是很高兴打了维修点的电话,同样找LG的王师傅,一开始他又不太记得我的单号了(我的天不会还在前台吧),听我说想换机,他有点不耐烦了。后来我只好说我先打过LG总部的电话。。。没想到收到奇怪的效果,语气明显好了,说是给我出个报告让我明天去拿机以便换机(天!难道他们早试验到了我说的问题只是不想出报告?我想不清之所以了。。。),今天我家人去拿机子(我先打电话问王师傅,说是请假了),去了结果一看报告,说是证实有我们所述的故障,没有结论是不可以修换退之类的。问他们为什么,就说不能写,问修不修得好,说没法修;不能写换机,写了销售公司会投诉。于是我家人当时就打了LG技术服务部的电话,给果人家不同意昨天的说法了,说只能按2007年月12日1算,过期限了,当然不能换,可是维修的明说没法修。我当时听说也接下来打了LG的电话,161号接的(要71号说正接别的电话),听我说要找71号,问我有没有打过,我说当然有,而就是这个座机,还说了很长一段时间呢,她竟然说没有发现我的座机打过去的记录,我说我是陈先生,说的是KX256的手机的问题,她也说没有看到这方面的记录,我当时真恨不得从电话线钻过去时查她们的记录,当然所有的说法就不一样了。。。我只好通知我家人还是将手机放在维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