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珊瑚虫案将再度开庭 工作室感到意外

作者:2008-03-06 10:45:51|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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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上午消息,消息人士称,近期引发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将于3月6日下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再度开庭审理。

  此前,腾讯QQ珊瑚虫案曾于2007年12月19日、24日分别开庭审理,在二次庭审结束时法院称将择日宣判。

  但二次庭审后的3个月以来,陈寿福律师并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法院判决通知,此次被告知再度开庭让珊瑚虫工作室方面“相当意外”。

  据陈寿福律师透露,检察院对案件做了补充侦查,目前有“补充证据”,因此需要再度开庭审理。新浪科技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韩枝)

  事件背景: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

  2002年11月,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提起诉讼;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软件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

  2007年12月19日,珊瑚虫版QQ作者被拘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根据珊瑚虫工作室网站披露的庭审细节,陈寿福一度认罪,一审未宣判。

  2007年12月24日,该案在深圳再度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庭辩,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判。陈寿福律师在辩护词中称,对于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系列软件并提供下载行为,腾讯是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的。

  2008年1月份,有报道与传闻称该案件一审出结果,法院一审认定陈寿福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腾讯与珊瑚虫工作室均给予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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