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被告网上传艳照面临重刑起诉(图)

作者:2008-03-06 08:03:47|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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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名被告,面临重刑起诉。

  案例在网上引争议,不少网友质疑量刑过重

  新快报讯 (红网) 在网上上传28张艳照,就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被判无期?近日,该案例在网上引热议。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因上传淫秽图片触犯刑律的案件。被告人罗某在担任北京某公司主管期间,指使下属杨某、袁某、丁某通过手机wap业务传播淫秽图片,经过鉴定,共上传28张图片,点击率达25万余次。四被告均为大专、本科学历,其中一名女性仅25岁。依照法律,被告人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据悉,审判员在接受采访时称,重判的原因是因为28张艳照的点击量达到25万余次,“实在太高了。”“传了28张艳照就可能被判10年,点击量又能说明啥,如果一个人看1000遍呢?”也有网友质疑量刑过重。近日,这段《25岁女青年上传艳照牟利可能被判10年》的视频引起了网友强烈关注。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视频被点播了20万次以上,跟帖近千条,不少网友认为若严格按照法律判决会量刑过重,律师也称点击率不作为量刑依据已有先例,也有网友认“有法当依,若被判重刑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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