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忘记了这是无数个不眠夜中的第N个了。就象那星星霸占着天空,空气中弥漫的似乎都是他的味道,久久。24年来,我学习、顽皮、泡网……我曾经迷惑甚至迷失;而今,我开始怀疑自己所做的是否与道德有关。
一切来的都是这么顺理成章,也是那么的意外。让人猝不及防,却情愿沦陷。
只是漠不经心的一次网上浏览、点击,就注定了故事的开始。大四的我,在家赋闲了整个假期,实习报告、毕业论文终究是要交的,只好找家公司上班,为的只是能填好实习表格,盖上那个大红的公章,好拿到毕业学位。去哪里上班并不重要,只要好玩就可以了。然后在那个酷暑的下午,穿着仔裤、运动鞋,背着大大的运动包的我,从城市的这头到另一头面试。只因为那家公司招聘的职位好玩。
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跑那么远去面试?就是这次面试,让我认识了他,一个有妻子、有孩子的已婚男人。然后注定开始了一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仅仅是“宿命”两个字解释得了的?
他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第一次见面是在写字楼的会客厅,前后也就15分钟。24小时以后,他就打来了电话,决定录用我。
试用期内的工资少的可怜,还不够平时大手大脚花钱的我半个月零用钱,家和公司在这个城市的对角线两端,路上要倒2趟公车,车程1个多小时。就是这样,我还是坚持了下来。后来终于才明白,留下只是因为他。
他说过,见我第一面,他就知道,要和眼前这个女孩发生些什么。这个在摄氏38度穿着牛仔裤、运动鞋的女孩,那么随意、自然,懒散地不经意地闯进了他的生活,让他改变了,让他再一次恋爱,让他心痛。投入到一段明知没有结果,注定要偷偷摸摸的情感中,是我和他都始料不及的。
很多人都说他老了,可我从不曾觉得过。到现在我还时常捧着他的脸,仔细端详,再狠狠地亲上一口。这个男人在我眼里并不老。其实他老了,比我大上十几岁。也经常彼此开着玩笑,跨了两个年代的人有代沟,而且还是那么深那么深:我喜欢蔡依琳、周杰伦、SHE,他却说那些是垃圾音乐;我喜欢喝咖啡,他却要我陪他喝苦苦的茶;我喜欢去嘉年华去换大大的维尼熊回来,他却说那是骗小孩子的……可这些也没有阻挡我们痴痴地缠绵,心灵的,肉体的,反而爱的更彻骨。
傻傻的以为他不会爱我很久,不会和我认真的谈一场恋爱。可当他第一次亲吻我的时候,我竟然呆了。那吻是那么的富有侵略性,那么似曾相识,就如同暴风雨瞬间席卷了我。我没有拒绝,也根本拒绝不了,我热烈地迎合着他,仿佛那时才真正找到了归宿。以后的日子我们在酒店、汽车里、办公室、他的家里,凡是一切有条件的地方做爱。酒店里,他总是会早早的洗完澡,钻进被子里,抱着我入睡,那时我总会慢慢地吸收他的体温,那种感觉是温暖的,我是他的情人,一个幸福的情人。深夜的街上,他开着车奔驰在城市中,我则会纠缠在他身上,然后肆无忌惮地亲吻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