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年底,我到了辽宁的本溪拜访了一位退休的政协主席安启元,这位安先生年已70,罹患糖尿病多年,近半年来由于他的女儿的引进接触了本自然医学,当我去拜访时,他已很正常,体力和精力都很不错,在零下20度的天气下,陪我到处拜访当地的政府官员,一点也不觉得累,他说假如半年前像这样的话早就支撑不住了。回到李先生家中,在闲聊之余,他突然想起楼下邻居有个小孩已11岁了,一直都不能走路,而且从1991年时手脚已开始萎缩和弯曲,因而问起我来:“张教授,像这种情形能治愈吗?”我回答说:“只要体质改善应该不成问题”。李先生听了非常高兴,并征求我的同意后把这个小孩和他的父母亲找来。小孩的父亲是以开出租车为业,挣了不少钱,可是几乎都花在这小孩的身上,他告诉我:“为了小孩已走访全国不少的名医,始终都无法治愈,每位医生都说是先天性,既然是先天性疾病,我想很难治愈吧!”我听完他的细述后,告诉了他说:“所谓先天性即表示小孩父母体质有问题,可是您夫妻两人却没有这方面的问题,而且都很健康。若是隔代遗传的话,那么这小孩的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有这种毛病吗?通常遗传基因经过三代后就会消失。”这位先生回答我说:“孩子的爷爷、奶奶和曾祖父母的身体都健康,也没有这种毛病。”既然都没有这方面的毛病,我就继续追问下去:“是否您的太太于怀孕期间吃了某种药物,或者小孩出生后受到某种药物的伤害?”他夫妻俩人都坚决的否认,绝不曾吃过任何药物,而且仍十分肯定医生们所说的“先天性”,可是在我不断地提醒下,最后这位先生终于想起来了,说:“在这小孩出生两个多月时,家中瓦斯外泄,当时我非常勉强才爬出屋外,无法把孩子一起抱出,是否这样而伤及小孩?”我笑了一笑地回答说:“那就对了!”
通常医生治不好的病都推托给体质、遗传或先天,这种作法是否正确,我想不必再做评论了。俗语说:“事出必有因”。诚如佛家所谓的因果,即有因才有果,不论任何事情必然有其前因才会有后果。人体致病也是如此,病是果,那么因从何而来呢?这个小孩的父母亲经我苦口婆心的陈述一些健康真理后,虽然暂时让这小孩接受了自然医学的整体疗法,可是由于这十年来的折腾,已使这对夫妻完全失去了信心,而且欲使其病愈又不是三两天的功夫,因此这对夫妻能否坚持本医学一直到小孩恢复正常,则须看看这小孩本身的造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