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是解决财富分配问题的一种方法。中国的贫富两极分化情形严重,相信已不容置疑。目前中国已形成三个层次的财富分配:
第一层次分配以市场分配、劳动所取得报酬为主,亦即社会资源首先应该通过市场来配置,讲的是效率;
第二层次分配是以国家财收再分配为主,最大限度地抵消社会各个阶层的“累积性不平等”,实施国家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讲的是公平;
第三层次分配即社会慈善救助,是以道德、爱心为基础的分配机制,也就是社会上比较富裕的有爱心的人,拿出钱财帮助困难的人们,讲的是奉献。
如果说第二次分配是第一次分配的补充,即政府弥补市场不足,那么第三次分配则是第二次分配的补充,即民间捐赠弥补政府之不足。
“第三次分配”这种不是通过利益驱使或行政手段,而是个人自愿地以慈善、志愿或互助为形式的资源流动,不但可以从物质上缓解某些群体的困境,还可以从心理上、情感上消除不同阶层的隔阂和对立,进而在价值上形成一定的共识。
谁来推动中国慈善事业
因而,发展慈善事业,对改善贫苦和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凝聚力、增进中华民族的团结与融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中国,改革开放使一部分人迅速富了起来,但富起来以后怎么办?中国的富豪们在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方面有着怎样的表现?
据一份慈善公益组织的调查显示,中国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到10万家,也就是说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加过捐赠。与此同时,建豪华办公室,甚至办丧事大烧真币的挥霍比比皆是。
国外企业的捐赠占其财富总额的7%,而国内的民营企业连1%都占不到。
情况看来不断在下滑:1998年中国人均慈善捐助只有1美元,到2000年,人均慈善捐助竟然下降到不足1元人民币。
在许多发达国家,慈善也是社会财富再次分摊的连通器,从税务上、宣传上、道义上,支持富人回馈社会。然而在中国,20%的城镇富裕家庭占有着社会财富的50%,他们在捐助上的支出却少得可怜。
可以说,现在支撑中国慈善事业的,一方面是基数巨大的普通人的爱心,另一方面是来自海外的善款。
慈善事业领域中的垄断,提高了慈善事业的成本。更严重的是,维持垄断格局,必然会使慈善事业依附于政府,无法变成真正的社会活动,也无法吸引具有企业家精神和公益精神的人士进入慈善领域,从而使慈善组织无法发育成熟,不能实现专业化。
中国从不缺少善良慷慨的人,但缺失了让这些善良慷慨得以落实的机制,中国富豪们的捐款热情也就因此大减。更为重要的是,富豪们之所以不愿意投入慈善事业,还与当前税收体制上的瓶颈有很大关系。
在中国,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纳税人的捐赠,免缴的税额只在3%以内。而且就是这3%的免税额度,也只有向事先得到国家批准的7个特定慈善组织捐款时,才能得到税收的优惠体现。
许多国家都有专门鼓励纳税人捐款给社会慈善事业的法律,比如说捐款多少就可以享受扣税甚至免税优惠等,而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这样的法律。
民政部的王振耀司长感慨自己为慈善事业捐款500元,但是为了得到50元的税收抵扣款,需要办理10道手续,历时两个月。可见,慈善事业的问题并不在于50元的退税是不是太少了,而在于现行制度根本就没有考虑捐赠者的感受与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