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法律法规实施 依法家装势在必行

作者:2008-02-28 10:16:01|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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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们肯定要积极遵守。但《条例》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从理论上说,所有的家装‘游击队’的存在都是违法的?那么谁来监管他们?非法的‘游击队’的行为得不到打击,其实就意味着我们这些合法的公司的正当利益没有得到保护。”

记者手记

请“游击队”不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法》与《条例》看似并无多大的关联,但就行业现状进行剖析则不难发现,家装公司如果不与装修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建立固定的劳动关系,则会使得大量的装修工人处于“游击”状态,家装“游击队”自然也就无法绝迹。而家装公司如果与装修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则意味着成本要大幅度上升。要消化成本则要提高价格,提高价格则又给了家装“游击队”以“机会”。

两难之下,家装“游击队”自然成了家装公司关注的焦点。《劳动合同法》与《条例》这两部关乎家装行业命脉的法律法规,到底能不能对家装“游击队”起到约束作用?!在他们看来,如果家装“游击队”得不到有效监管,“依法家装”将可能因为没有支撑而成为空谈。

其实有一点是非常明了的,《条例》明确规定“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这就是说,如果业主找家装“游击队”做装修,那么业主的行为就构成违法。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相信业主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因此我们在强调对家装“游击队”进行有效监管的同时,还要提醒业主:如果你一不小心违法了,那么导致的工程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你得自己“打掉牙往肚里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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