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被爆离港受限制 广告被撤月收入3万(图)

作者:2008-02-27 08:57:31|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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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日前声明以“证人”身分协助港警调查,如今却传出他被限制出境,可能改列为嫌疑犯?其经纪公司发言人梁小姐表示“不会回应”!另香港《东周刊》报导有受害女星打算向他追讨4亿元台币(约合人民币1亿)天价赔偿,陈冠希未来日子又蒙上阴影。

陈冠希每日警局报到

陈冠希昨在8名保全护卫下,乘车到湾仔警署协助调查淫照案。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昨表示港府非常重视此案,因牵涉到某些人隐私被严重强暴;但遭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吐槽,指警方处理此案程序频出错,如首位被捕人士钟亦天事件,足以暴露警方犯错。

陈冠希虽公开向受害女星道歉,却传有受害女星背后老板,出面向他提出1亿元港币(约4亿元台币)赔偿以弥补损失。

广告被撤 月收剩3万

香港新一期《FACE》报导,陈冠希的Levi's、百事可乐、信用卡、腕表广告被撤换,台北忠孝东路Levi's也撤掉他肖像,他只剩任职CMD的行政总裁月领12万元台币(约合人民币3万元),根本不够花用。

若广告商有意索赔,据香港律师表示,经纪公司有权暂时没收他未来收入作为赔偿广告商之用。

陈冠希二姊陈见飞昨晚出席时装秀,对媒体高呼:“I love my brother!(我爱我弟弟)”表明力挺决心。而综艺大哥张菲对陈冠希退出香港娱乐圈深表同情,他说:“只能说乐极生悲,整件事所有演员都是自愿,没有强暴或性侵,他干嘛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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