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剩余价值的源泉看劳资关系
摘要:
本文对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剩余价值来源予以分析,认为在脑力劳动中也可分为创造性脑力劳动和重复性脑力劳动,真正创造价值的应该是创造性的脑力劳动,而生产工人的劳动应该是属于重复性脑力劳动,不能创造价值,从而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真正创造者——技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在生产领域资本家与工人并不存在对立,而是互惠互利的,两者应密切结合起来促进技术的发展,以便更好的创造社会财富。
关键词:剩余价值 技术 劳动 创造性脑力劳动 重复性脑力劳动
剩余价值的产生到底来源于什么呢?
在说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下面两个场景(前提是产品生产出来后就可直接销售获取其价值):
第一是在工人掌握了技术的情况:在一个生产过程中,企业家首先必须要投入生产产品的原料,没有新产品,然后购买劳动力,再进行生产,有了新产品,那么这里的增值应该是工人的劳动。
第二是技术掌握在企业家手里,这样在生产的投入中有原料,劳动力,但是没有新产品,如果我们在投入技术后呢,新产品就生产出来,增值价值也就生产出来了,换一个方式,先投入技术,那么是无法生产,因为没有劳动力,要素不足,那么在这里劳动力到底创不创造价值呢?或是与技术一起创造价值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来来看一个比较经典的公式:
G
W
P——
W’——
G’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