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艳照门”折射出的隐私权界定问题!

作者:2008-02-20 13:45:20|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隐私权 | 明星 | 陈冠希 | 住宅 | 艳照 | 娱乐 | 明星评论

望文生义,所谓公众知情权就是“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和权利,它为新闻界、出版界等舆论单位及时报道新闻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新闻界为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和公正评论的要求,大量报道和评估公众感兴趣的事件,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到个人隐私问题。”此外不管是谁都是社会中的人,一旦其生活和公众以及社会发生联系都要受到来自公众和社会的监督,个人特别是名人等公众人物由于涉及到社会公共事业的利益,隐私权一定要受到公众知情权的约束!或者说牺牲!与个人隐私权相对应的行政以及媒体采访调查权,公众知情权等维护的更多是社会利益。像这次陈冠希的艳照被曝光发布者以及网民浏览与传播虽然涉及侵犯明星们的个人隐私,但其所应该受到的道德指责与法律审判根本与明星们有错在先的行为不能够望其项背,假如被曝光的照片是杀人的惨象或一般普通人的裸照还会有人认为发布者以及网民浏览与传播有罪吗?正是因为明星的影响力大,我们有些执法者总是认为为尊者讳符合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而不是主动选择彻底把明星等公众人物不光彩的不符合社会道德与法律规范的一面公开化,置于大家无所不在的监督下,反过来只知道保护甚至袒护明星等公众人物的“隐私”而忽视他们所承担的一定社会榜样责任,像阿娇一边向粉丝们大谈洁身自爱一边私下无限制淫荡,靠清纯形象大赚广告费,无疑那是对广大老百姓极度不公平的事情。

说实话,这次艳照风波真正受害者并非那些明星,而是广大粉丝与老百姓,他们失去对社会主流文化的信任比起这些能够做得如此淫荡表现的明星艳照隐私暴露要性质严重得多,就像好多贪官由于家中闹贼报了案却被公安发现了大量不明财物,正确做法当然除了追究盗贼更要追究贪官的不明财产罪呀!因为他已经由受害者又转变成害人者,后者破坏的是整个社会行政体系的游戏规则,和小偷小摸的蟊贼对比危害程度不言而喻,而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是艳照风波发生后警方兴师动众抓传播者却放任误导社会风气的明星们继续虚伪表演,轻重不分,欺骗群众,贻害社会,某些媒体与公众人物帮助开脱者也有,这算什么事?其实要将明星的个人隐私权当作阻挡追查他们背后淫乱的借口和中国几千年来的帝王将相维护不平等统治惯用伎俩息息相关,我当权者大人物做得你小人物老百姓说不得,见不得,否则就是罪,正因为借助儒家为尊者讳的思想不少上流人物逃避了大众舆论监督,所以几千年来所谓的和谐盛世都是纸糊的灯笼见不得光,一捅就破,在官场与文化界大家都维护的是虚伪的人格,有两张脸皮,做一套说一套,玩的就是偷偷乐,老百姓成了被随便把玩糊弄的睁眼瞎,始终处于被奴役剥削的境地。但这些都是封建王朝时期的习惯做法了,今天人人平等的文明法制社会是决然不能够允许他们继续身体力行的!实践证明,凡是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无不大量滋生腐败的因子,可能我国娱乐圈乌烟瘴气就和一些执法者包庇娱乐明星性丑闻甚至性犯罪传统有关!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知识问答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