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于2006年签订预售合同,合同标明2007年8月底交房..2007年底房子终于建成, 但开发商迟迟不发入住许可证. 开发商说是政府相关单位不肯批, 如业主急住需签订放弃滞纳金和其他权利的承诺书,可先拿到钥匙.
区土地管理局和交易中心办理说开发商没有来办过任何入住申请,他们已经催促开发商多次了,他也不知道真正原因是啥,但他估计是配套图章没有敲全还是钱的问题, 如煤、电配套单位.
几户实在困难的业主放弃权利入住.并发现水,电,煤都能够正常使用. 开发商现在不断狼来了—马上交房. 现在的问题是:
1). 没有入住许可证,业主可否自主收房. ( 自行开门入住).
2). 如自主收房, 开发商是否从开门当日起不承担滞纳金(违约金).并有理由拖延办理大产证.
3). 如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交房并办理大产证是否可行?
4)水,电,煤都能够正常使用,是否表示开发商另有原因,会影响到房子最后的归属吗?
请赐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