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权制国的掌权人的最大化的功能问题:1956年热和省赤峰市翁牛特旗哈拉道口区林宗尧校长:调换当事人工作教学岗位。以上种种矛盾,不断的升级,冲突不断的上演,当事人从这个魏冠亚校长的郎郡哈拉完小调到杨树林完小。开学初,谢怀礼校长任命当事人为六年级班主任。一个月后,谢校长(党员)借调翁牛特旗肃反办公室工作。张文焕任教导主任。张主任调换了一个一起工作过的老师,这个老师接替了当事人的六年级班主任的工作!这样矛盾出现了,冲突在次的发生。当事人和张文焕主任理论这个矛盾的事实,最后,理论得面红而赤、不欢而散。于是,他向林宗尧校长提出调走当事人。
灾难来了!反右派斗争正风运动来了!在运动中,要发言,要投身于运动中。然而,当事人一是接受党的教育、二是中央反右派和父亲被化成右派分子为镜子。当事人的发言(比较鸣放):“完全是以以尊重事实为依据,重点批评了区校长林宗尧校长和魏冠亚校长的任人为亲的思想以及教导主任张文焕调换和使用人方面的错误以及针对当事人的错误对待”。
当时,当事人没有一句攻击党和政府的右派言论,恰恰是由于当事人的秉正直言,将当事人化为右派分子,你父亲是右派,你也脱不了关系,于是,以权制国的掌权人给当事人罗列以下罪状:不服从领导,攻击领导,破坏纪律,不走群众路线,反对社会主义教育入乡随俗化,骄傲自大,目空一切,不虚心从事教育工作问题,自以为是的工作作风问题。团结--批评—团结这个正风运动公式和号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要将人一棍子打死的正风目的全不讲。以权制国的掌权人连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达到新的基础上新的团结。掌权人把当事人打成右派分子。打成右派的理由是“开除公职”!
当时,当事人没有接到任何政府部门开据的文件证明,就是掌权人口头罗列的罪名成立;你父亲是右派、你也是右派分子。当事人与掌权人发生了理论冲突:“你们凭什么开除当事人的公职”?当事人是经过组织任命的教师?你们还讲不讲政策?你们还讲不讲道理?最后,任你高呼呐喊都是无济于是,没有人帮助你。得到是被关禁闭,有人看管,在惊吓和恐惧中生活,有时还会遭到不知名的殴打和漫骂。人格权利和名誉权利在这里彻底的毁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