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关于“国家既没有提供租赁性土地盖租赁性住房,也没有提供长期信贷或资本市场来建设长期租赁性住房”一说。假如说要政府提供房源来出租的话,这个出租的对象也不是40岁以下的无房的年轻人。因为政府造房来出租的话,主要是用于廉租房,是出租给收入极低的人群的。政府现在怎么可能有条件大量造房给不够廉租房条件的人租住呢,这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的住房保障体系,首先是廉租房,然后政府会造中低价房作为经济适用房卖给收入还可以但不够条件享受廉租房的这部分人。
最后,什么叫“城市未婚待嫁女青年抬高了房价”?没有这回事。结婚要有房子,这个是起码的要求,共同的需要。怎么能说房价就是这样抬高的呢?房价的抬高是一系列因素综合推动的,不是女方要求男方有房子才结婚这样就导致房价抬高了?这种需要只是我们消费需求中作为刚性需求的一个因素,不是主要因素。
开发商正极力把房价上升的责任从他们身上推卸掉,不断抛出各种言论,这种态度是不可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