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大代表建议经适房收入限定标准动态调整

作者:2008-01-31 09:53:48|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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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代表、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

“民以食为天,人以居为先”,市人大代表、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感言,身为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者,张玉良十分关注改善上海老百姓的住房民生问题。在本次人代会上,张玉良提出了“关于推进落实上海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意见”。

张玉良认为,目前,上海的廉租住房工作推进良好,但由于种种原因,作为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部分,经济适用房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张玉良建议,上海要加快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相关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供应对象、住房标准、上市交易规定、建筑面积和房价、产权关系等。

张玉良表示,目前上海已明确今后五年经济适用房新开工面积每年平均为400万平方米,开工量大,建设、配售、交易、管理等任务繁重,这更需要加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张玉良还建议,成立一个跨部门运作的住宅保障协调机构。该机构职能主要是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协调推进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配售与管理。

在张玉良看来,经济适用房最好以集中新开发为主,以购买政府原有配套商品房为补充。在具体的开发建设中,要发挥市、区的积极性,并落实政府的责任主体,住宅保障部门应负责发展规划、开发计划、土地征用等职能,具体建设可按招标方式合理定价,并定期公布开发建设情况等。

张玉良认为,经济适用房是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涉及广大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因此,要切实加强配售与交易管理。同时,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拟保障的困难家庭比例,匡算相应的收入限定标准,并每年进行动态调整。早报记者 俞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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