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备战工作的总体安排,中心认为没有调整教练班子的必要。”李维波在声明中这样表示,他强调理由有三条:一、现有教练队伍结构合理;二、对于省市队教练为国做贡献的初衷,以国家队的需求为前提;三、跳水队实行“队委会领导下的领队负责制”,重大事宜均要由队委会集体进行研究,报游泳中心批准方可实施。
前日,当记者拨通李桦电话时,他表示一切“以李主任(李维波)的声明为准”。此前,于芬曾表示临近新年时,与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段世杰及李桦进行了“推心置腹的交谈”。对于当时交流的内容和情景,李桦不愿谈及。
在游泳中心正式回绝后,于芬于1月26日再次发表博文《愿望不会变,使命要完成》。她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重返国家队的愿望不会改变,我也肯定不会在目前这种情况下离开中国出国执教。
我重返国家队的愿望不会改变,我也肯定不会在目前这种情况下离开中国出国执教。
疑惑中于芬继续期待着
于芬一直期待的回应终于到来,不过却不是她期望的结果,也不是她理解的方式。
上周五下午,一家门户网站刊登出游泳中心的公开声明,以隐讳却又坚决的态度拒绝了于芬回归国家队的申请。当天深夜,于芬终于就游泳中心的声明,给出了自己的回应:“我重返国家队的愿望不会改变,我也肯定不会在目前这种情况下离开中国出国执教。”
60岁的教练带四名队员
叫队伍结构合理?
记者:游泳中心的四点声明虽然并没有直接说拒绝于芬回归国家队,但一句“中心认为目前没有调整国家队教练班子的必要”,实际上可以说已经拒绝了你的申请。你是如何看这个问题的呢?
于芬:这当然不是我希望看到的结果,但是,我现在依然有一个疑问:我是向总局领导直接提出重返国家队的申请的,按理说,即便是拒绝,是不是也应该通过官方或者正规的途径来做出回复更为合适一些?实际上,游泳中心现在只是通过网络途径向外界做出了声明,而并不是向我本人做出了回复,而且,即便是这个声明中的四点内容,也都只是在陈述游泳中心或者跳水队的状况以及管理模式,并不是直接说我于芬为什么就不能重新回到国家队。
记者:我们注意到,游泳中心声明的第一点就指出跳水队“现在教练队伍结构合理,完全满足备战要求”,那么在你看来是这样的吗?
于芬:目前跳水队的教练队伍结构是不是合理,我想并不应该是哪一个人或者哪一个方面就能够下定论的。比如,据我所知,有一位已经60来岁的教练,都已经拉不动保护带了,却还在同时负责着4个奥运会项目主力队员的工作,而且这位教练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培养出哪怕一名完全属于自己的队员,难道这能够说是结构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