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加大查处企业囤地力度。人多地少的国情注定我国用于开发的土地整体供应偏紧,有效盘活存量土地是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了清理闲置土地和打击囤地行为,国土资源部曾出台多项政策,但由于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往往比较复杂,部分涉及当初划拨出让时政府与企业之间相关约定。因此导致各地都有大量的存量土地仍然处于闲置状态。建行研究报告指出:2001年初至2007年5月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21.62亿平方米,但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不足购置面积的60%,相当数量的土地被囤积和倒卖。因此,国家需要严厉打击囤地行为。
第四、加大查处企业捂盘力度。在地价和房价增长过快的形势下,部分开发商倾向于通过捂盘而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率,虽然这是一种企业自主行为,但由于人为的加剧了短期的供求矛盾,甚至诱导消费者出现恐慌性购房的不良市场现象,无论对于楼市的健康发展,还是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有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因此,严厉打击捂盘行为,切实整顿市场交易秩序,是各级政府应该予以重视的事情。上海今年8月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值得借鉴:10天内须开盘,确需分批预售的,每次申请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而且必须在3个月内全部申请完毕。
第五、限制大盘开发行为。从房价的成本构成上分析,地价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由此导致房价上涨。自2004年实行“招拍挂”以来,全国地价持续上涨。去年以来,各地频现总价“地王”和单价“地王”,许多地块的出让价都比底价翻了一倍以上。全国最大的“地主”是碧桂园,截至2007年7月末,总土地储备量已经达到了惊人的4500万平方米。“地王”频现,大盘横行,不仅不利于国家的集约用地的政策,而且容易导致大型开发商的囤地、区域性市场垄断、官商勾结、土地出让金滞缴等不良后果。因此,一方面要切实抑制地方政府大块卖地的冲动;目前一线城市出让大幅住宅用地的情况已不多见,而中西部的二线城市和全国的三四线城市,依然涌现出很多几千亩的大盘;另一方面,国土资源部和九大地方国土督察局须有效发挥管理和监督职能,可以针对住宅项目划定具体的出让规模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