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免费塑料袋的日子来临了

作者:2008-01-28 12:24:38|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5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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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shine1983@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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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措施更得人心

与强制性措施相比,一些弹性的做法或许更容易让商家和消费者接受。

自2007年4月18日起,新加坡国家环境局规定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三为非强制性的“自备购物袋日”。在这一天,鼓励全国公众自备购物袋,或者向商家购买环保布袋,若索要塑料袋则须付每个0.1新元(约合0.5元人民币),这笔钱将捐给新加坡环境理事会作为环保活动经费。

在日本,处理权则完全交给商家。在日本的《容器包装循环利用法》中,并没有出现对塑料袋进行收费的内容,而是规定大量使用塑料袋的商家有义务制定塑料袋等包装的削减目标和执行措施,并向日本包装循环利用协会进行汇报。

日本之所以没有采取强制收费措施,是因为政府担心明确规定会侵害商家销售自由,所以采取商家自主协定的方式,并至少在便利店和超市进行推广。

商家:自主限用事半功倍

政府给商家多大的自主权,成为这项政策能否顺利推行的关键

在国务院下发限用塑料袋的通知之后,中国一些大型超市均表示会接受。而在此之前,许多超市早已悄悄在推行有偿环保购物袋,甚至还有超市准备将一些员工的旧工服改造成购物袋,无偿提供给消费者。

但是由于国务院对塑料袋价格并未作出规定,有消费者就担心,不同商家很可能通过不同的定价来吸引客源。在国外已经有这样的先例。日本一些超市就由于塑料袋价格不统一,为吸引顾客,个别商家使出“别人收费我家免费”的对策。伦敦的情形也不容乐观。前不久英国首相布朗要跟商家进行商议,但并不顺利。有商家就认为,塑料袋的污染在整个污染中占的比例很小,而且便捷程度高,又比纸更卫生,消耗材料更少。

显然,政府给商家多大的自主权,成为这项政策能否顺利推行的关键。

把决定权交给商家

商家不配合就重罚?这看上去有效,但未必可行。

去年11月,试行有偿塑料袋政策的深圳市政府就曾考虑对向顾客免费发放塑料袋的商家罚款5万元人民币,但这一举动遭到了商家们的反对。也许惟有让商家自主决定,才能事半功倍。

最近,日本的“7-11便利店”集团制定了35%的塑料袋削减目标。便利店采取了在店铺设置宣传削减塑料袋的可爱的宣传牌,鼓励店员主动询问顾客是否需要塑料袋,并按照顾客购买商品的实际大小提供适合的塑料袋。

也有主动收费的。从2007年1月10日开始,京都市的三个大型超市实行塑料袋收费化。其中一家超市的经理解释收费原因时说:“如果塑料袋削减目标在30%左右的话,只鼓励消费者使用购物袋就可以,但我们的目标是50%,所以只能通过采取收费措施才可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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