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出游要签“生死状” 旅行社免责协议惹争议

作者:2008-01-27 08:29:03|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旅游 | 投诉吧 | 旅行社投诉

侠客:bigmarytech

对旅行社的这一做法,有游客认为属“霸王条款”,游泳和滑雪通常是相关线路中应该包括的内容,旅行社却将这一类活动的风险单独分流出去,显得太过牵强。旅行社相关人士也颇有苦衷:一旦游客不听导游劝告前往危险区域,旅行社风险实在太大。事前签订协议,也是为了对游客的行为有所约束。

上海市旅游委法规处副处长朱国建认为,现在有的旅行社把一张纸发给每个游客,如果不签字就不能参团,这当然有“霸王条款”的味道。即使游客不愿意签字,旅行社也必须完成合同所涉及的正常的旅游项目。如果是合同涉及安全事项的未尽事宜,在旅行社进行警示和劝告、让游客了解到自己的风险和责任后,双方则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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