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出游要签“生死状” 旅行社免责协议惹争议

作者:2008-01-27 08:29:03|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旅游 | 投诉吧 | 旅行社投诉

侠客:bigmarytech

滑雪前先有“免责协议”

今年春节,游客如想在海南下海游泳,通常会被旅行社告知,“尽量不要下海游泳”。如果游客执意下海,就必须和地接社签署一份“免责协议”,即游客在不听劝阻自愿下海的情况下,一切后果将由游客自身承担。无独有偶,类似的条款在北上的滑雪线路中也普遍存在。

昨天(24日),哈尔滨一家大型旅行社给记者传真的合同文本中,就单方规定旅行社在“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作充分提醒的情况下”,旅行社应“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而据记者了解,沪上滑雪团通常都由哈尔滨当地的旅行社作为地接,此类条款也将由游客和地接社进行签订。一旦游客没有足够注意全部条文,此类免责条款就会被游客无意中“承认”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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