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芬:没错,国家队确实有利益!但是,利益不是我重返国家队的最终目的。在奥运会于北京举行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作为一个有能力为中国队夺金贡献力量的跳水教练,觉得自己不应该只是成为一个简单的观众,我的考虑就这么简单。说到利益,我其实还可以向大家透露一个数字:从1998年伏明霞复出、2004年劳丽诗雅典夺冠到目前国家队中有5名队员是我一手培养出来,我的队员已经为中国夺得了两块奥运会金牌、两块奥运会银牌,世界冠军的数量大概也有10个左右吧,如果按照国家的相关奖励政策,总奖金的积累应该不会低于200万元吧,但实际上,我总共拿到的,也就是十五万七千元。我暂时不去质疑这样的分配有没有问题,我想说的只是,如果我真的看重利益的话,那么早就站出来向有关部门或者人士去讨要了,我之所以不愿意那么做,是因为始终考虑要为自己执教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为中国跳水贡献更多的力量。
成都商报:但是,利益的分配始终都是最现实也最敏感的。比如说,一旦你重返国家队,那么就会有队员归你训练,而他(她)现在的主管教练就有可能失去一些利益。
于芬:这确实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但国家队应该是一个集合所有优秀教练的场所,而不是一个为了利益故步自封的地方。据我了解的情况,个别教练甚至已经拉不动保护带了,却还同时负责着4个项目的主要队员,这不仅是对队员前途的一种不负责任,更是对国家利益的一种赌博。也许正因为如此,我一腔热血为国效力却遭遇阻力,阻力可能并不是来自于任何部门或者领导,就是来自于某些人眼中的利益。但是,大家平心静气地想一想:这正常吗?
成都商报:有媒体报道说,在你提出重返国家队的申请后,周继红甚至已经放出了这样的狠话:只要于芬回来,我就走。
于芬:我不认为它是真实的。周继红现在是游泳中心的副主任,兼任跳水部部长及跳水队领队,几乎可以说是中国跳水的最高行政领导,对于发展中国跳水,她应该有一个全面并高度的考虑,以她的身份,我认为她不会,也不应该说出这样的话。 于芬想澄清的两件事
当年不是我离开国家队
而是国家队解散
本周一的《体坛周报》中有文章提到:“如果仅仅是为国家队尽力,那她当初为什么又要离开国家队?”
其实,只要是对中国跳水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在跳水队1996年夺得了亚特兰大奥运会4枚金牌中3枚的大好成绩的背景下,游泳中心却突然在1997年解散了跳水队,我根本就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去了清华大学组建跳水队的,怎么现在反而变成了我离开国家队呢?!当时,我是国家队的副总教练,我带的队员夺得了两枚奥运会金牌,最终竟然不明不白地就失去了国家队教练的身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人或者部门给一个解释呢,现在反而将责任推到我们个人身上,这不是明显的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