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食客吓傻了:警察从餐馆里拽出这庞然活物

作者:2008-01-25 10:38:06| 点击:1058|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妖妖想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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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变冷,部分广州市民吃野生动物“进补”之风又有所抬头,一些餐馆酒楼公然大肆兜卖珍稀野生动物。14日下午,省市森林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火炉山森林公园一餐馆内现场发现两只重约8公斤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蜥,老板随后逃之夭夭。市森林公安分局呼吁涉嫌违法的老板尽快投案自首,广大市民亦可拨打110通过抓捕线索

  这个坐落于火炉山森林公园的知青山庄饭馆规模相当大,经营范围分两层,每层至少有200多平方米,外头还添加了十多张台。工人表示,这个餐馆已经经营多时,平时生意还相当不错。

  据警察介绍,其实他们以前就已经怀疑这间餐馆了,但每次过来暗查,外面均摆着鸡鸭等动物,难于取证。这次终于在餐馆二楼的一个杂物间把老板的违法事实逮个正着

  据了解,知青山庄饭馆的老板姓黄,男性,大概30多岁,操着广州方言,是岑村本地人。

  市森林公安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售和屠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属于刑事犯罪,规劝该知青山庄饭馆的黄老板尽快自首,否则将从重处罚;广大市民亦可拨打110提供抓捕线索。据悉,非法经营珍稀野生动物将处于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有自首情节,将可以适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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