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招财秘法(图)

作者:2008-01-24 13:56:38|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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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hshcool45_rea@yahoo.cn

1.将身上仅有的钱,带到住家附近的土地公庙。

  2.点上三柱香,向土地公说明来意并祈求开事业、开财运。

  3.然后将钱拿到主炉,左右各过香三圈(即绕炉左三圈、右三圈)。

  4.过炉后的钱(即发财金)与皮包另外之钱放在一起,作为公事上(工作、事业)用途。

  5.招财愿望实现后,需回住家附近的土地公庙还愿。

  依个人能力还愿(当时发愿的内容)香花果品酬谢或添香油钱。

  使用发财金禁忌:发财金不可作为求偏财用途或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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