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能接受这个概念,社会生活其实也是一样的。当然,政府还是必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环境。但在具体界限上,在公民行为的边界和政府行为的边界上,我们应该有一些更有质量的讨论。公民在市场和社会的发展当中,自己承担起责任,要形成社会协调和社会自理的能力。能力不是靠政府无微不至的规定给禁出来的,而是人们在生活当中自己协调出来的一种秩序。
所以也应该培养积极的公民,最好有积极的公民组织。他们懂得在合理的边界划分上去形成和政府的关系,不应该老是政府要求公民做什么,而应该是公民要求政府做什么。
南都周刊:您所提到的“积极的公民”已经形成了社会新力量了吗?他们是否与政府展开良性互动?
郭巍青:零零碎碎吧。像厦门PX项目,在目前中国算是一个比较好的开端。我认识的一些人也参与其中,他们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一个怎样的后果,是好还是不好。但是他们联合起来,创造性地利用已有条件,比方说短信和散步,在与政府的良好沟通下,最后事件导向了一个好的结果。厦门PX事件表明,某种社会潮流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