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住房建设计划(规划)工作会议上,建设部成立以部领导为组长,建设部相关司局派员组成的指导督办组,督促地方及时完成住房计划(规划)的制定和公布工作。
根据部署,各地2008年1月底前要公布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3月底前要公布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6月底前要公布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这也就意味着,全国656座城市在6月底之前要公布今后4年的住房规划。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解释说:针对近几年恐慌性住房消费和投资,建设部正在督办全国600多座城市限期公布到2012年的住房规划,除了接受社会舆论、人大监督以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给老百姓一个市场的预期,让他们知道政府最近这几年要建多少房子,建在什么地方,给他们吃颗‘定心丸’。会议强调,建设部总的原则是既要防止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也要防止过快过猛下降。当前,重点还是要防止和抑制房价过快过高上涨。“需要注意的是,当前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办法不能对未来住房市场化改革形成障碍。”建设部表示,建设部对现阶段我国住房政策,基本上有了一个比较明朗的政策取向:低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廉租住房解决,外加经济适用住房;中等收入家庭根据各地实践可以采取限价商品房和经济租用房的办法解决;高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市场解决。总体上来说,建设部的这次会议对今后一段时间的房地产市场是有相当影响的,其实建设部要求各地提供规划计划是非常必要的,按说提供这样的计划不应当有什么困难。一是我们一直是计划经济体制,搞个计划应当手到擒来;二是各地甚至主管部门本来都应当有个这样的计划,总不能每年的建设都是盲目的在干吧;三是这次的计划时间并不算长,也就四年的时间,应当说没有多大的难度。但是为什么在会上还反映出一种畏难的情绪,主要是这样的一个计划有个比较实际的质量要求,要求给老百姓提供一个准确的信息。当然这个信息是要求有充足房源的信息,如果计划公布后,房价再次飞涨,那就有违会议的精神了,也不符合中央“住有所居”的基本思想。其次,计划公布了,还有个执行计划的问题,不能像往年北京那样年年完不成供地指标,给开发商造成土地吃紧、房价不得不涨的口实。建设部对现阶段我国住房政策解释的非常清晰,但是这样的政策并不是今天才有的新东西,早在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之初就是按照这样的思想铺开的,但是走着走着,由于利益格局的变化,政府和开发商的路线也就走入歧途了,房市危机从此爆发。这样的教训应当深刻记取,虽然不是新东西,但是在会上重复一下也是有必要的。不过建设部“既要防止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也要防止过快过猛下降”的总原则,让人感到莫名其妙,“当前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办法不能对未来住房市场化改革形成障碍”是什么意思?就让人有些费解了。因为这次会议只是提出建设计划这么个思路,具体怎样调控房价还要看各地的计划数据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