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程序每一步都有严格的规定,按理来说很难出现问题,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取得房号后很多转手倒卖,其中不乏中介公司的介入。
日前,记者曾经多次接到中介公司职工打来电话,首先问记者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然后表示,手中正好有几套朋友的经济适用房需转手,问记者有无兴趣,对应的条件是10多万元的房号费再加上中介费用。
此前媒体曾报道过,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一个房号卖了13.5万元,前不久,网上又爆出总房款仅36万元,而一房号却要17万元天价的新闻。
通过百度搜索“出售经济适用房号”,相关信息59400条,其中北京集中在天通苑和回龙观等大型经济适用房小区。同样,搜索“求购经济适用房号”,相关信息也达18000条,经济适用房号交易市场供求之旺由此可见一斑。
而对应的是众多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却拿不到号,失去购房良机。
户型偏大
同样拿上文中的长沙市四方小区为例,记者在调查采访中还发现,其经济适用房不泛120甚至140多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
类似的情况举不胜举。
一些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至今没有买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表示,140平方米已经是两套经济适用房的面积了,如果做两套的话则可多解决一户住房问题。
专家认为,由于许多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中,没有对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做出严格而明确的上限规定,许多开发商为了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往往把经济适用房建得很大,以此来降低成本,以至于目前市场上有的经济适用房建到了150多平方米、200多平方米,几乎成为“豪宅”,而10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很难找。户型越来越大,配套的机动车位也越来越多,经济适用房离其最初的功能和定位越来越远,城镇中低收入者可以说根本买不起这么大的房子。与此同时,购买经济适用房用于出租而非自住的投资者又屡见不鲜,造成了经济适用房的旺销和供不应求。
2004年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为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的住房要求,防止经济适用住房户型过大,《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新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