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保障建设依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作者:2008-01-23 15:53:43|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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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ahao8

有关媒体报道,上海将扩大住房保障的范围,比较有亮点的提法是扩大廉租房的保障力度,在五年后累计受益家庭达到13万户;进行经济适用房的规划及建设。

先看廉租房,根据上海房地局的最新统计数字,截至2007年12月底,上海全市已有30254户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占符合条件家庭数的99%,其中实物配租407户,租金配租29847户。根据上海的规划,今后5年,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政策受益家庭将新增10万户,届时,累计受益家庭将不少于13万户;同时,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比例将进一步扩大。

如果单从数据上看,上海基本上做到了对“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然而对“困难家庭”的定义,即获得廉租房待遇的标准确是由政府说了算。目前的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是600元,这还是去年十月份调整过的收入标准(此前的标准是人均月收入320元)。这个标准显然是非常低的,在上海这样一个高收入、高消费的大城市,廉租房受益标准必须要大幅度提高。另外,目前廉租房实物配租比例仅为1.35%,其余98%以上的家庭只是获得部分租金补贴。此次上海房地局表态要提高廉租房实物配租的比例,这是个正确的思路,但具体比例能提高到多少?廉租房相关建设资金能否落实还要看政府的实际行动和执行能力。

再看经济适用房建设。上海政府明确表态对今明两年的经济适用房进行计划,并且对2012年之前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进行规划,这个表态或者说政策决定意义非常重大。为什么这么说?熟悉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朋友应该都知道,上海目前并没有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而是在全国独创出了重大工程配套用房的概念。

重大工程配套用房和全国其他城市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并不是一个概念。在上海,只有动拆迁用户才可以购买配套房,哪怕这些居民富的流油,照样可以三套五套的买,只要符合谈判的条件,当然价格要大大低于周遍市场价;没有纳入动拆迁范围的居民,哪怕你再穷也没资格购买。

正是由于这种错位,造成上海住房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形成了一定的社会不公现象,配套房政策也受到各方面的诟病。

去年底,中央出台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各地政府都要切实落实经济适用房政策。在国家文件的明确规定下,上海当然不能游离于中央政策之外,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的计划和建设已经成为了一个政治任务。

经济适用房的推行对于上海房地产市场影响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是简单的大或者小,而是受到诸多变量的合力影响。笔者认为目前至少有三个变量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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