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到家里过蜜月就好了”
领证后的第二天,当我们一人拎一大袋喜糖去各自单位发完后,我们的婚姻大事也就圆满地宣告结束。
没有婚假,没有蜜月,没有婚纱摄影,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某人情急之下所承诺的,去教堂“补”仪式,而是完全继承了我党革命时期的优良传统,取消了任何“腐败堕落”的形式,用最最庄严的法律的形式宣告了我们从此“合法”。
对于这一点,我们的新郎自有谬论:
“对我们来说,结不结婚都一样的,不过领执照要紧啊,咱们可是学法律的,哪能干那违法的事?嘿嘿。”
“我们肯定要拍婚纱照的,不过要等到钻婚的时候再拍,要不然哪天不相爱了,婚纱照就变成伤心照,怎么看怎么伤心,多惨啊。”
“蜜月嘛,就是甜蜜的岁月啊,我们天天都有爱,所以我们天天都在度蜜月啊,到家里过蜜月就好了,哪里还要专门出去度蜜月!”
现在回忆起来,觉得那家伙真是个偷换概念的高手,而且超级顽固,采取谎言重复千遍的策略,把我这刚出校门的纯情女生给洗了脑。
不过,每当我看到路上行驶的绵延婚车、看到各类电影电视里的浪漫婚礼场面,还是会情不自禁地伸出魔爪,把某人拧得“哇哇”大叫,我总在心里冥想着,没准有一天,某人会屈服于我的二指禅,把蜜月、自拍婚纱摄影一次补过?
而当时的我,当然没有指望能“专门出去度蜜月”,我还在试用期,哪好意思请婚假?我们所有的积蓄加起来也就几千块,怎么可能一次就挥霍掉?只是作为小女人的我,突然稀里糊涂把自己给嫁了,没捞到任何“好处”,当然是要偶尔闹一闹的,虽然明知无效。
后来的日子,真像某人所说,结了婚像没结婚一样,两个人只在平常的日子里,找一些小机会疼爱对方,在家过着蜜月。
那年年底,各单位忙着吃年饭了。我们报社和老哥他们银行刚好安排在同一天晚上,只是在不同的酒楼聚餐。吃到八点半的时候,快接近尾声,我急忙先溜了。
那天晚上,下着雨,天有点冷,我很想早点回家,打开温暖的台灯,放好音乐,等老哥回来。我希望为他开门,让他一回到家就看到我,看到温暖的灯光。
我气喘吁吁跑回家,正准备掏出钥匙开门,突然发现里面有灯光,老哥居然比我先回。
我边敲门边扶着门框大口喘气,他一听到敲门,应声说:“正准备打电话问你什么时候回呢。”
一打开门见我大喘粗气,忙问我怎么了,我边喘边说:“我想先回来等你的,一路跑,结果还是比你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