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你好,我在07年12月底购一套房,在签了合同交了首付后,开始办理公积金贷款,噩梦就开始了.
一. 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时被告知我们买的房子是抵押房不能办理.同时发现房子竟然是配套商品房.在我们买房时,开发商告诉我们这是配套商品房转的普通商品房,也没告诉我们是抵押房.现在我们质问开发商的时候,他们说这是他们工作失误,其他购买房子的业主都被告知是抵押房,只是忘记告诉我们.但我们和其他业主沟通后才知道大家都被骗,都不知道这是抵押房.
二. 房产交易中心显示的是配套商品房.仔细看预售合同发现,在房屋用途一栏原来写的是配套商品房,开发商划去配套二字并加盖了合同更改章,在合同的附件里也有写房子是在建工程抵押.我们都大意没有注意到这条.现在开发商说正在办理配套商品房转普通商品房,也在办理房子解押手续,但不肯告诉我们明确时间.
请问专家,这种情况,开发商故意隐瞒抵押房事实,而且把配套商品房当普通商品房卖给我们,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