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的道德概念中,自古讲究“做人要有良心”。按约定俗成的语境理解,“良心”一般分为三个层次:居其上者是“仁者爱人”、“普渡众生”、“先天下人之忧而忧”;居其中者是“独善其身”、“不做亏心事”;次之是“利己不损人”、“小错不断大错不犯”。这三重境界即为亚圣孟轲所谓的“人之三界”,无论品质高低,固守的都是良心的底线。如果这个底线失守,则会被人骂作“丧尽天良”,被千夫所指,无疾而终。这句话展开来说,就是那些被戳脊梁骨的人,往往长期遭受良心的谴责和折磨,终将抑郁而亡。也许是古人过于单纯,他们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些后人根本就没有良知,至少在舆论面前不会抑郁,有的人偏偏喜欢找骂,而越骂名声越大,所得的利益就越丰厚,不但不以为耻反引以为荣。
不论洪金宝的“诈死”还是矿工的惨死,我都无意渲染到人伦道德高度去评述,那是一个时代的印迹,谁该担当这样的责任人们心知肚明。退一步说,就算人们热衷于田亮的婚礼、王菲的热吻、芙蓉姐姐的S造型等,多半也是吊死鬼弹琵琶——苦中取乐。普通民众无力左右自己的命运,自得其乐也罢,知足常乐也罢,只是一种无奈的反弹。关键是一些有话语权的人,他们别有用心对娱乐话题情有独钟,以致不惜造谣生事。据报载,上海某学者“经过长期研究”发现,李亚鹏、谢霆锋的脸在西方女人眼里最丑,此言一出,媒体疯狂转载,一度在几天内形成了一个舆论热点。演员的脸丑俊与否另当别论,一个学者“长期研究”这样的命题实在令人不可思议,中国的学术都堕落到了这样的地步,那是对“学者”这个名称的玷污。而就是这样的人,在当今却往往名利双收,他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深知娱乐话题的妙处,即使把活人说死,在中国也是最安全的。
如果说某些人为了安身立命,把聪明智慧全部码放在娱乐范围,倒也可以理解。但假新闻的出现却丧失了起码的社会良知,不仅让那些受信息污染之害的人失去真假判断标准,也会使社会正义成为可疑的尴尬角色。从这个角度说,假新闻的大量存在,不但是中国公共传媒的耻辱,更是一个现代化社会的奇耻大辱。所幸的是,洪金宝的“死讯”在短时间内得以澄清,不论他们是联手炒作还是记者造谣,终究会烟消云散。然而,这个事件折射出来的却是一种广泛存在的社会病态。让我困惑不解的是,面对这样的事实,那些喜欢唱“法制”高调的人却一改常态,始终用道德标尺来衡量媒体和记者的行为,从来对新闻立法闭口不谈。他们明明知道现有的道德体系已不能承载相应的社会问题,却睁一眼闭一眼放任自流,不惜以牺牲社会公德换取个人或某个小集团的利益,这是另一层次的“丧尽天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