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龙袍镇政府违法占地集资建别墅(图)

作者:2008-01-21 08:30:18| 点击:0| 评论:0|第5页/共6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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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这位居民透露,这14幢别墅有镇领导的,还有一些外地人的。“那些房子是有部分对外卖,用来赚钱创收。一平方才卖1500元,有不少人来看过了,还听说有人要买呢。”

-权威回应

镇政府集资建房违规、征地违法

“党政机关是不可以用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的。”六合区国土局有关人员称,2006年8月14日,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就联合发出《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

“而且,土地法规定建房是要取得两证一书的。”六合区国土局法规监察科叶科长说,农民建房,必须经过建设部门审核有了选址意向书后,再到土地部门办证,然后再从建设部门领得建设许可证,这样才可以开工建设。

据叶科长介绍,符合规定的农民可以享受宅基地建房,不需要交钱买宅基地。“龙袍镇政府盖别墅用地,给农户每亩2万元,让人搞不清究竟是怎么回事。”叶科长说,征地必须有手续,有征地的标准,如青苗损失有青苗损失的标准,拆迁补偿有拆迁补偿的标准,但龙袍镇政府出这2万元是“四不像”,“可能是没正规手续,能少就少,操作不规范。具体情况还有待调查。”

“不论是个人,还是集资建房,都要到我们这里审批,龙袍镇盖的别墅并没来报批,意向书是镇里自己发的,我们并不知晓这件事。”六合区建设局村镇建设科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说,龙袍镇政府出具的意向书不符合规定,六合区要求:对需在建制镇和村庄范围内新建个人住宅的,由有关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报区建设局审批后,再由镇政府发放选址意向书建设许可证。

记者核实

新名单疑点重重:小学生也参与集资建别墅?

为何《集中区居住人员名单》中没了马传胜、姚春明等4人名字,而王作荣提供的其他13个人究竟是什么身份?是不是别墅的主人?元月18日下午,记者在龙袍镇进行了一番查证。

“我是鱼樵村人,这上面人名怎么没有听说过呀?”在龙袍镇街头信用社门前,几位马自达车主看到记者手中的名单,很是诧异。端详片刻后,其中一人说:“潘太兴好像就在镇上开饭店。”

当记者找到兴隆饭店老板潘太兴时,他一口否认自己参与了在镇政府后面集资建别墅,“没有那回事。”不料,其看到记者拿出镇政府出具的名单后,他犹豫了一下,称自己的确花了20多万元参与建别墅。并说别墅盖好了也只是需要20多万元。

“这些人名除了王作荣,我只听说过一个,其他都好像还是正上学的小娃娃,不认得。”住在鱼樵村主任家附近的东沙组一位村民称,王作荣是鱼樵人,他认识。另外一个是王晓丽,“镇政府办公室有个叫王晓丽的女孩,好像是镇领导的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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