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倒闭接二连三 武汉经济人感受房产寒冬

作者:2008-01-18 19:34:19|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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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7

“曾经看到了中介的辉煌,今日又看到了中介的低落。不知房产的寒流何日散去。同行谁能告诉我,春天到了吗?”一位武汉的房产经济人在亿房论坛发出这样的感叹!

2008年新年伊始,自深圳中天倒闭、中大恒基紧缩门点之后,有着1600多家分公司、20000多名员工,中国规模最大、网点最多的中介公司——创辉租售集团有限公司濒临崩盘。

从表面上看,“创辉事件”的发生是因为企业经营不当,盲目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但从中反映的是,促使中介快速扩张的乐观条件已经消殆,或者说,在时隔两年后,国家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开始发力了。

回顾武汉房地产业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武汉房价上涨的轨迹,可以看出:虽然促使国家宏观政策频频出台的导火索是新房价格的快速攀升,但政策的着力点都在二手房,政策重点打击的房地产投机和投资行为的主力战场都在二手房市场。

据调查,个人的房地产投机和投资行为完成的路线图主要为以下四种形式:

1、新房VIP卡投机

购房人从开发商手中购买认购房屋的凭据——VIP卡(广州等城市称为“楼花”)然后等待时机将VIP卡提价后销售给需要买房的下家。

2、利用合同更名投机

合同更名是房地产交易中的一项程序,即房屋购买方在签定购房合同后可更改购房主体的名称。在2004年之前,合同更名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在家庭。在2004年后,由于武汉房价的快速攀升,特别是利用合同更名投机的典型案例——“汉飞青年城”的上演,使利用合同更名投机成为短线投机的重要方式。

购房人在开盘初以较低价格和开发商签定合同,利用开盘到交房的8个月到1年的时间段将房屋高价售出,以赚取高额差价。

3、购房后转卖投资

购房人不出于自住目的,购买多套住房,等待房价上涨后再进行抛售,属于房地产中长线投资。

4、购房后租赁投资

购房人不出于自住目的,购买多套住房,收取房屋租金,属于房地产长线投资。

个人投资和投机行为的完成,需要两方面的资源:卖方和买方。而中介正是沟通卖方和买方的桥梁。因此,在政策混沌时期,投机和投资行为越火热,中介的业务量就越高,何况,还有“合同更名”、“助炒楼花”,利用普通购房人对交易流程的不熟悉收取繁杂的“资金监费”、“保险费”等,同时趁机囤积房源。不完善的市场体制给了房地产中介行业“市场火热”的直觉,助长了它们快速扩张的欲望。

2004年——2007年,中国的中介行业迎来了急速扩张期。

而同时,国家政策也针对“二手房”交易市场,出台禁炒楼花、禁止合同更名、购买房屋不足五年转让收取5.8%营业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客户源集中于投资需求的各类中介受到极大冲击,二手房中介市场终于感受到了迎面而来的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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