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购买合同紧急求助

作者:2008-01-18 14:51:06|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专家在线 | 楼市维权

侠客:hshcool20_rea

各位尊敬的律师:

你们好!

我急需要你们的帮助,在此先谢谢大家了。

近来我刚跟开发商签定了一套商品房购买合同,并已经付了30%的首付款,事先和售楼部说好,我余款是单位无息贷款支付(注意:我并不知道是单位给现金还是要自己贷款单位支付利息)一次性付款,余款一个月内付清。一次性付款享受九七折优惠,办理银行按结九八折优惠。可是当我去单位办时,单位告知,是自己去银行办理。可办理贷款过程中,银行的借款合同需要开发商提供证明,证明同意该房产抵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开发商说,要证明可以,但必须补齐差价。我同意,可问题是一次性付款合同是三本,银行按结是四本,现在只有三本合同,银行抵押一本,房地局一本,开发商一本。我本人没有合同。开发商答应给一本复印件给我,并加盖公章。如果再签一分合同,不去备案有法律效用吗?请问我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避免?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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