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试点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今年推广

作者:2008-01-18 09:08:45| 点击:324| 评论:0|第1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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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anghao

初步研究的上海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流程是,每笔交易都必须在上海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结算平台设立子账户,所有房款打入这一账户中。交易过户后,房产中介书面通知结算平台划转房款至卖方账户,中介公司以及上、下家都不直接接手房款。

上海终于开始着手推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

昨日,早报记者从民生银行(600016行情,股吧)上海分行获悉,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房地产交易处有关“第三方监管”的方案已经基本成形,并指定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在内的5家银行率先开始试点,准备在今年全面推广。

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漏洞,一直是房地产市场的“痼疾”。特别是近期,由于楼市交易量下滑,各地发生了以创辉租售为代表的多起中介倒闭,购房人的钱款被席卷而去的案件。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愈加突出。

建设部一年前的“通知”

此时,距离建设部下发有关二手房交易资金管理通知已近一年时间。

2007年1月22日,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二手房交易引入第三方加强对资金监管。

建设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发展交易保证机构,专门从事交易资金监管。交易保证机构不得从事经纪业务。

而二手房交易的资金,必须在银行开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名称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名称后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字样。

建设部在该通知中明确要求,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均应通过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通过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在该通知最后,建设部表示“各地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上海迟迟未动

通知下发后,北京、南京等各地相继出台了相关规定。不过上海比较平静。目前中小型的中介公司仍然大量直接经手二手房交易资金,而一些大型中介公司则一般采用银行监管的方式。

据悉,早在一两年以前,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民生银行等几家银行,都与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合作,推出了“房地产金融服务网络”,该服务网络的主要作用是对二手房交易资金进行监管。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私人业务部有关人士介绍,这一资金监管的平台具体的做法是:二手房交易双方在达成交易意向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后,分别在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交易中心和银行通过联网,进行资金交付、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的封闭式操作,保障买方的资金安全和卖方的产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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