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曹操杀吕布 刘备鼠目寸光犯了大错

作者:2008-01-17 12:02:54|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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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tonytech11@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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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志》评吕布说:“有狮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覆,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从历史的角度,这个评价应该说是准确的。但是罗贯中笔下的吕布,作为一个文学人物,就不仅仅是个褒贬,也不必存在褒贬的问题了。因为读者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只有信与不信的两种选择。而对于文学人物,经读者的再创造,便有许多不同的看法和见解,绝非简单的褒和贬可以概括的。每个读者眼中的文学人物,都盖有读者本人的印记。

  所以,古典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以后,不大容易获得读者认同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读者自己脑海里的人物形象,和银幕屏幕上的编导所推出的人物形象,存在着差距的缘故。

  吕布在历史中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然而在文学中,在读者头脑中,却又并不是完全被否定的人物。这也许是文学的力量吧?在所有吕布戏中,那白铠白袍的小生一出场,甚至成了后世无数观众心目中的英武潇洒的明星。所以说,吕布是这部小说起首部分塑造得最为成功的形象之一。

  为什么吕布能得到读者的这份宽宥呢?

  第一,他骁勇善战,几乎无人能打败他;第二,他和貂蝉,英雄美人,而且还是一个至死不渝的爱情至上主义者;第三,无论如何,是他杀掉了恶贯满盈的董卓,为民除害;第四,辕门射戟,是吕布一生中的峰巅之作,救了刘备一命。包括他不杀刘备家小,包括他怜妻惜女,都说明他的性格的不是太坏的一面。

  加之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极易上当,陈登几句话一说,主意就变了。甚至为曹操把他视作“饥则为用,饱则荡去”的鹰犬,沾沾自喜。大概中国人害怕莫测高深,就比较喜欢这个单线条的吕布了。

  《资治通鉴》卷六十二,记述了他辕门射戟的过程,这是正史,而非演义。由此可见他不是一个毫无心术的人,也会用计的。而此计之荒诞,很带有吕布的性格色彩,以一箭而定和战,旷古未闻,而此儿戏一般的主意,居然成功,说明吕布是有把握为刘备解除厄难的。但想不到刘备在白门楼上,“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一句话,却断送了吕布的命。

  按老百姓的看法,刘备就很不够意思的了。他临死前目视刘备曰:“是儿最无信者!”“大耳儿,不记辕门射戟时耶?”这番斥责在读者心里,便把两人的分量称出来了。

  其实,从去除眼前的劲敌看,借刀杀人,提醒曹操记取丁原、董卓的教训,这句话够毒的,也起到作用。但从长远的战略目标看,让曹操养虎遗患,对刘备可能更有利些。可见这一时期的刘备,还不是十分地具有雄图大略,远见卓识。给吕布留一条命,将来倒霉麻烦的,必是曹而不是刘,何必劝曹杀吕呢?太短见了。看他后来叮嘱关、张“勿犯曹公军令”这句话,充分表现了他当时的甘心居下的心态。说明刘备固有知曹的一面,也有畏曹的一面,更有不敢与曹角力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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