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敦煌女人社 告诉你不一样的古代女性生活

作者:2008-01-17 11:53:40|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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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tonytech8@yahoo.cn

  行有行规,社有社规。为保证社内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女人社”社条中订有相应的惩罚条款,有些条款还相当严厉。比如《旌坊巷女人社社条》规定:“若要出社之者,各人决杖三棒后,罚贰一筵,酒无免者”。为约束社员遵礼守法,则规定:“不得颠言侧仪”,“不得道说是非”等等。

  “女人社”还提倡社人之间地位平等,彼此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共同参与各种社交活动。她们一起吃饭、喝酒、掌灯、念佛,一起游戏和互助。比如古代敦煌地区的“建福”活动日,便是“女人社”成员们祭祀后的狂欢日。“女人社”的社员们利用“建福”日向苍天祈祷,喝酒游戏,所花费费用各自承担,《显德六年(959)正月三日女人社社条》记载:“社内建福一日,人各税粟壹斗,灯油壹盏”。细想,似乎与现今的AA制有些类似了。在一千多年前的封建社会,女子能如男子一样进行公开的社会交往活动,已难能可贵,在经济上又能自作主张,其生活方式算是别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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