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租赁管理办法实施带来的另类遐想

作者:2008-01-17 15:39:29|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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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huaguoqiang_rea

近两年来,政府就房地产市场做出了众多的宏观调控措施,细观其出发点,主要目的是为平抑、控制房价的上涨速度,而并非民众理解中的下调房价。房地产市场目前遭遇到几年来较为严重的尴尬冷场,全国多个城市进入楼市黯淡阶段,观望气氛异常浓重,尤以北京、上海、深圳等中心城市为重,高昂的价格和少人问津的现实下又有多少房产围城中的人真正去反思过。

但随着08年1月1日北京市新的租赁管理办法即将执行,租赁市场的秩序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我们期待地方政府能够借助这一政策的落地,推出一些对房地产二、三级市场产生积极作用的细则。国务院颁布的国六条中明确指出要发展租赁市场,但近几年政策引导上并未对二级市场、租赁市场作出具体措施,二手房市场并没有实现太多的建树,我们期待新规能让这一现象有所改变。

专家提出租赁发票抵扣所得税观点 四大利处不可忽视

千万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国强呼吁,要想缓解目前住房的刚性需求,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供需比例失衡的现状,关键还是在于地方政府能否推新,制定出有效、实用的政策。北京市租赁管理办法年初即将执行,华国强认为,政府应当就租赁双方的职责、权利赋予一个新的税务概念,即租房人须向房主索要租赁发票,该发票可抵扣租房人部分个人所得税。这不失为租赁管理办法范围外的一个另类想法,它的优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可增强人民的纳税意识。房屋租赁作为一项数额较大的商业活动,占据着目前商品经济中相当重要的席位,应当尽快健全其税费制度,新规定指出: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这就预示着今后的房屋租赁交易都将有数据备案,如在此基础上,对双方的租赁税缴纳及使用衍生出新的规定,无疑对于人民大众纳税意识的增强将起到非常理想的效果。

2、租赁市场能够得到更好的规范。目前的租赁市场杂乱无章,秩序混乱,如果北京地方政府研究作出租房人索要发票抵扣所得税的制度,不仅仅可以减轻很多中介公司乱吃差价、哄抬租金等不法现象,同时可有效避免租赁市场严重的逃税现象,以往由于出租人不愿交税,租方者收取发票也没有任何好处,导致个人、中介企业都在逃税,而如果能变相的在租赁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上做到共通,这一弊病将自然迎刃而解。同时对于有房中高收入人群来说也有着特殊的意义,由于需向租房者出示发票,房屋持有的成本会增加,很多人会把房子拿出来出售,存量房市场供应量随之增大。在北京400多万外来人口中,有200万的租房阶层,按个人平均月租金1500元计算,按5%的综合税率计算,一年的税金就可达到18亿元之多,发票抵税可以促使租赁税收明察秋毫,这些因素可很大程度上的规范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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