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利养老金下月开始申领

作者:2008-01-17 11:12:31|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侠客:huanghouyuedui
相关标签: 健康 | 医药 | 医改医保

 从2月下旬开始,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可以申领每月200元的福利养老金,申领期为半年。昨天,市劳动保障局针对福利养老金的领取办法进行了进一步解读。

  本月1日起,《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施行,70万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没有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老年人,可以申领到每月200元的福利养老金。

  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本市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已经覆盖到城乡老年人,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市劳动保障局养老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年满60周岁,符合享受条件的城乡老年人,自提出申领的次月起享受老年保障待遇。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符合享受条件的城乡老年人,2月下旬开始办理申领手续,申领期为半年。届时,申请人可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二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申领手续。核准之后,从今年1月起享受福利性养老金。福利养老金自5月开始发放,前4个月的养老金将一次性补齐。已经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群不再享受福利养老金。此外,男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自愿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不享受老年保障待遇。J205

  不享受福利养老金人群

  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费的。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指按月享受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退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享受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的。

  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的。

  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点评: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雅虎声明:侠客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雅虎任何观点及立场。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