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可自动续期

作者:2008-01-17 08:51:58|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住宅用地 |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楼市动态

侠客:wahao4

晨报讯(记者 王娟)今后,市民购买的住宅即使70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也将自动续期。昨天,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本市修改了4项地方法规。

其中,最受市民关注的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问题。为了与物权法相一致,北京修改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中的部分条款,确定为自动续期。

据了解,此前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为70年。70年后购买的房屋将如何处置一直是百姓关注的问题。去年,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解除了群众对其住宅在期满后的担心。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