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进入我们视野的,是国务院2008年1月7日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提出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应该收回的,依法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以打击囤积土地为核心的重拳,打响了2008年楼市调控的第一炮,对房价走势,可能产生决定性影响。
当然,房市转折点是不是真的来临,最直接的因素,还是要取决于2008年上半年甚至一季度商业银行放贷能否把住口子。不仅投资、投机性购房严重依赖银行信贷,房地产开发商捂盘囤售,也主要依赖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撑。所以,一旦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闸放水”,则不仅投机性买盘蜂拥而至,开发商也会挺起捂盘囤积的腰杆,所谓消除泡沫、房价理性回归的企盼,终将成为“水中捞月”——一场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