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住房需求的管理,基本上是属于被动的和滞后的。2007年以来,央行连续6次加息,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虽然力度前所未有,但基本上属于央行基于宏观经济调控目的,化解超过预期水平的消费价格指数导致的负存款利率,以及作为根本原因的国际收支顺差严重过度导致的流动性过剩问题。央行负责人甚至在多个场合宣布,央行的政策工具是中性的,不希望对资产价格水平产生影响。加息对购房者的支出成本将产生直接的影响,但相对而言对消费者的负面影响更大;而住房投机者则由于房价上涨幅度较大,有办法化解加息带来的影响。实际上,加息对房价的影响微乎其微。因为加息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限制投机,但更大的作用是限制了真正以居住为目的的消费活动;并且,由于加息带来的国际资本利差,这一政策也有可能引入更多的国际游资,伺机进一步冲击中国的房地产等资产市场,哄抬价格。
相对而言,2007年9月29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及后来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确提出要提高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同时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和规范土地储备贷款管理,属于对住房需求特别是投机需求主动性的限制措施。这个措施下达之初,各地银行观望以及阳奉阴违的态度,说明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已基本上把住房信贷当成了最有收入保证、最优质的资产;说明房地产对中国经济,特别是银行体系的绑架和影响程度之深,整个银行体系为高房价保驾护航,可以说到了奋不顾身的地步。这里有“一窝蜂”的认识问题,就是建立在房价上涨是未来大趋势的错误认识基础上的。但是,世界上从来没有不破的炮沫,也从来没有只涨不跌的房市。目前全国过高的房价水平,实际上给银行信贷资产构成了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基于对金融风险的担心,来自央行与银监会的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构成了实质性的影响。可以说,这是迄今为止的所有的宏观调控措施中,最具杀伤力的一次了。
当然,应该看到,央行与银监会的信贷政策调整,毕竟只是出于对自己分管的金融风险的担心,不属全局性和整体性的宏观调控政策。例如,第二套的认定尽管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但主要限于未还清贷款的家庭。对于过去一次性购买一套或多套住房,以及已经还清住房贷款因而拥有多套住房的,住房信贷政策则缺乏必要的调控手段。根据我们的观察,央行与银监会作为商业银行的“家长”,为避免所辖银行发生类似美国住房信贷公司的金融危机,而采取的自保举措。但是,我们还是要客观地说,这个政策确实起到了规避银行风险,和一定程度的调控房市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