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辉租售林凤辉:“只欠1000万 能支付工资”

作者:2008-01-17 07:12:45|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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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昨日还试图联系创辉租售上海公司负责人肖建生,但他的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监管对策

市人大代表薄海豹为两会准备书面意见提出

购房资金可实行“强制监管”

一夜之间,房产中介人去楼空,危及老百姓买房预付的血汗钱。早报记者昨日从上海市人大代表、海天律师事务所主任薄海豹处获悉,他将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提交书面意见,建议对于市民购买房产资金监管问题,上海可实行“购房资金强制监管”,即撇开房产中介,将买房市民的全部购房款都强制由房地产交易中心统一管理。

薄海豹代表表示,现在并非没可能监管,现状是市民也可以把房款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监管,但这种监管并不是强制的。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原来贷款买房但手上还有房贷款没有还清的卖方,往往把买方首付的钱拿来去还其所欠的贷款,即“你把钱直接给我”。

按理说,只要买房市民把首付的那30%的钱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因为只有还清房子之前贷款,房地产交易中心才能实施过户更名手续,实现“户头没有到第二家,钱就不给第一家。”

但是,薄海豹代表介绍,实际的买卖操作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市民将首付的钱交给了房产中介。“他们之中的大多数都会去挪用客户的预付款。”薄海豹在总结亲身经历的大量涉及市民与中介的纠纷时表示,如今的中介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几万元就可注册一个公司,所以一旦发生亏损甚至破产倒闭,买房的市民就会陷入被动局面。

因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破产的房产中介先要支付员工的工资等款项,只有剩余的财产才可支付购房的损失。届时,剩余的财产对买房者很可能是杯水车薪。

薄海豹表示,创辉和中天的例子已经说明,“把老百姓的钱给中介保管就是种风险”,而最保险的方法则是把这些钱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和银行保管。

为提前避免这些问题,薄海豹代表在书面意见中建议,政府要介入管理,在上海建立对市民购房款的强制监管制度,不管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应该规定市民的所有购房款包括预付款在内都要存入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里。这样一来,通过强制监管形式,最大限度地保护客户资产的安全。

第三方存管封堵中介卷款“黑洞”

据新华社上海1月16日电 伴随着楼市交易量的下滑,近来上海、深圳等地发生多起房产中介公司一夜之间关门倒闭、购房人的钱款被中介席卷而去的案件。中介卷款潜逃事件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交易资金监管存在漏洞。楼市亟待借鉴股市做法,引入第三方存管。

目前,上海等城市已经进入或将进入“二手房时代”。要保障二手房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解决交易资金的安全问题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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