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张跨国股票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开放了股票市场;到了二十一世纪的近两年,中国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股市热潮时代。许多人在股市交易大厅谈笑风生、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但是却很少有人清楚股票的渊源。其实,要说起中国股票的渊源,就不得不提起改良主义的先驱者康有为。早在一百三十年前,中国就有人发行了史上第一张具有真正意义的股票,这种股票是康有为当时国内变法筹备资金而在海外发行的。
公元1898年,也就是农历戊戌年,以康有为为首的改良主义者通过清朝的光绪皇帝进行了一场资产阶级政治改革运动,提出了学习西方,提倡科学文化,改革政治、教育制度,发展农、工、商业等革命要求。但这次改良运动遭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派的强烈反对。这年九月,慈禧太后发动政变,使光绪被囚,维新派遭捕杀或逃亡国外。历时仅一百零三天的变法最终失败。这场变革史称戊戌变法。
康有为在戊戌变法失败后逃亡海外,为了延续保皇党的人脉,康有为在海外发动华侨,创办了中国第一张跨国股票。曾收藏康有为发行的这种股票的黄先生表示:“以宣传保国保皇保种为口号,先是进行捐款,后来以集资办实业为主。”
虽然在康有为发行股票之前,清政府也曾发行过“股票”,但是这种股票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是一种公债,它就是著名的“昭信股票”。
1898年1月30日,侍读学士黄思永上书光绪《请特造股票筹借华款疏》,提出应发行借款“股票”,以充分挖掘和积聚华民的财富,尤其是应“严责中外臣僚,激以忠义奋发之气,先派官借,以为民倡”,则“合天下之地力人力财力,类别区分,各出其余,以应国家之急;似乎四万万之众,不难借一二万万之款”。
这次上书的主要原因是甲午战争后,清廷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中第四款规定:“中国约将库平银贰万万两交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同时还约定,这笔两亿两的赔款必须在三年内分八次付清,否则,未付清的款目要另外支付5%的年息。这笔赔款相当于清廷两年的全部税收,当清廷交付了第四期赔款后,再也拿不出钱来了。1897年清政府筹办第三次借款时,英国和沙俄为独占贷款权争执不下,形成僵局。清政府对双方都不敢得罪,决定停借外款,自己想办法解决。光绪允许天下士民上书言事,并下诏要求臣下“筹划开源之计以偿付赔款。”
此项借款关乎国家的自立自强,所以黄思永请将借款“股票”命名为“自强股票”。希望让民众明了政府借款是“因国计自强派股”,进而“人人晓以休戚相关之理,人人动其忠君爱国之忱”。后来,在制定章程之时,户部侍郎张荫桓将之改名为“昭信股票”,意即“就认股数目以昭信守”,显示政府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