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年委托房产开发公司下属的一家公司办理产权证的,按委托协议,他应该在550天内办好,但已经2年多了,还是没有办理下来,按照协议上的条款,我是否可以追究其责任?但有一条不可抗力说:遇北京房屋产权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不承担责任。
代理公司说去年北京对规划用地和实际建筑用地超出5%的情况需要重新申报、审核,而由此耽误了办理大产权。请教这种情况是否属实?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吗?我该怎么做适合?| hshcool16_rea 侠客文章 | |
|---|---|
| 求助关于二手房过户的问题 | 2008-01-15 |
| 中国最经典风水系列 | 2008-01-14 |
| 买了这样的房子,寻求帮助 | 2008-01-11 |
| 房产骗局我该怎么办? | 2008-01-10 |
| 标题 | 作者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