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游客在山西祁县乔家大院参观游览(2007年12月29日摄)。
岁末年初,因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和电视剧《乔家大院》而闻名全国的山西省祁县乔家大院里,大红灯笼依旧高挂,但气氛不同往年:一场当地政府转让近两年门票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乔家大院经营权风波,正从这里波及开来。
转让意向是否导致“贱卖”
“乔家大院被县政府卖了!”2007年12月20日,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职工中传着这个消息。
据博物馆部分职工介绍,当日上午,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祁县人民政府行使对乔家大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公司,法人代表是祁县县长李丁夫)、上海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中昊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祁县乔家大院旅游景区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意向书》。
据介绍,该意向书中规定将由三方共同出资成立“山西乔家大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乔家大院的经营权也被评估作价投资入股,占新公司25%股权,其他两个公司股权为50%、25%;另外,商定新公司经营期限20年。期间,乔家大院景区门票收入全部归公司,公司每年向祁县政府交付“文保管理费”1000万元。
此意向书让职工代表不满。一位博物馆职工说:现在乔家大院每张门票仅40元,每年的门票收入就达2000余万元,20年至少收入4亿,而按新公司投资2亿元,每年上交1000万元,简单计算一下,“这实际上是变相出卖"国保单位",贱卖了国有资产”。
2000多万元如何支出
每年有2000多万元门票收入的乔家大院,当地政府为什么要转让其经营权呢?
祁县县长李丁夫告诉记者:乔家大院表面上很热闹,很红火,其实欠账很多。政府每年都需要投入200多万元维持运行,甚至连职工的养老保险都交不起。
乔家大院经营权入股是经过县里四大班子同意的,如果成功将会获得政府、职工和乔家大院所在的乔家堡村“三赢”效果:一、政府不再需要贴钱保护,公司成立后每年还会上交1000万元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二、博物馆职工的养老保险将不再拖欠,由新公司缴纳;三、开发了乔家大院周围景点,游客在乔家大院的停留时间将会增多,会带动当地村民致富。
一个年收入2000多万元的“国保单位”,政府为什么还会贴钱保护?职工的养老保险为什么还会拖欠?门票收入都花在哪里了?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对记者的这些问题避而不答。
部分博物馆职工及负责人告诉记者,乔家大院的文物保护经费2006年是三四百万元,人员工资等经费四百多万元,两项相加也不会超过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