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提案解冻80亿大修金 三个月追回26亿

作者:2008-01-16 09:18:54| 点击:302| 评论:0|第2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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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干将

“当时我对周边居住的邻居还有一些政协委员进行了调查,尽管法律上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但是对这笔钱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几乎没有一个人知道是怎么回事。”刘子华委员告诉记者:“被调查的人都说交了这笔公共维修基金,但是从没有小区动用过这笔钱。这笔每位业主都应该了解的资金却没有人知道,这就不正常了。”

督办监督建议网上公开

2005年,住宅维修金提案经过市民投票,成为当年政协的6项主席重点督办提案之一。

2005年5月17日,在刘子华委员的记忆中还很清晰。“那天,我们28位委员到市建委针对住宅维修基金监管问题进行座谈。那时候市建委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2000年到2004年底,全市共归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43.35亿元。”刘子华委员回忆说,这个数字和我们的估算差异太大了,而且当时市建委一直表示,法定的程序难以落实,咨询的多,符合使用条件和程序的少,基本上没有批准使用。

这样的答复让委员们难以满意,委员们纷纷发言提看法:李惠玲委员认为必须要对住房维修基金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找到这笔房屋的“养老金”;王安耕委员建议立即将住房维修基金的信息公布到网上,让所有的人都能监督……最终委员们意见集中在首先找到这笔资金上。

三个月追回26亿资金

2005年7月5日,市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归集管理工作的公告》,限期追缴滞留基金。

从公告发布起到8月底,全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归集总额已经达到了69.5亿元。短短3个多月,为老百姓追回了26亿元。刘子华委员告诉记者,“69.5亿元,已经接近于委员们此前估算的数额了,我们首先帮老百姓找回了本应属于他们的钱,这为住房维修基金下一步的使用奠定了基础。”

维修基金“开封”

当年9月,一份名为《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文件挂在了首都之窗、市政协等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征求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一个月的时间,网站点击6800多次,收到意见和建议850条。

同时,市建委也完成了《北京实施物业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在该《办法》中,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并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决策”的原则,对部分业主使用专项维修基金的决策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涉及部分业主的公用设施设备维修改为由受益业主决策,使维修基金的使用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

“北京市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系统”也随后开通,市民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并监督自己所交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分摊及收益等情况。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迈上了公开、透明之路,并在全国开始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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